
今天又和几个同学一起聊天,无意中了解到同学的一些家事,也引发了我对爱情、婚姻和家庭的思考。
同学有一个姐姐,姐夫和姐是同学,是一个挺会说话,很会讨人欢心的人。学校刚毕业那会儿,才二十刚出头,父母看着这个男孩子觉得挺好的,就同意她们俩的婚事了,可她姐姐自己却并没有十分的愿意走入这段婚姻。
也许就是这样的的一段没有坚实的感情基础的婚姻,就注定有一个不完美的结局吧!
婚后的情况并不是很好,详情也不得而知。不过可想而知,一份感情基础并不坚实,或者说不懂得感情在婚姻有多重要的婚姻,出现矛盾也是十分顺理成章的事情。
如今结婚已五六年了,孩子也有四五岁了,还成天吵呀闹的要离婚,不过看在孩子还小的份上也都没有付诸行动。
同学曾经也想过劝他们离了,可又一想孩子……太残忍了!但这样吵呀闹的就对幼小的孩子真的没有伤害吗?
虽然是新社会,但由于女性天生的感性,使得自己在感情和婚姻中处于弱者的位置上,这一点《婚姻法》是绝对的维护的。
在这段不愉快的婚姻之外,也恰好出现了一个能让她开心的人,一个男人。
当这样一个角色冒然出现时,我想大家的第一感觉就像是一个第三者一样的去看待吧,不过她们之间是很纯洁的友谊。可怕的是日久生情,她渐渐地发现自己喜欢上他了……
此时,她秉着尊重丈夫的原则,直白的告诉了他:我们离婚吧!
可此时的男人心中有的只是所谓的“绿帽子”的愤愤不平,说:“我偏不离!”
今天,两个人又为了一些锁事吵了起来,应该是很凶的吧。姐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,出门时男人还没忘记一件事情,把她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抢走!
心寒!
我不能肯定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“爱情”的存在,如果有那也许就像杰克和露丝一样,永远只是故事吧!但我能肯定,婚姻是要能经得住岁月的考验的,感情也是可以慢慢培养的,如果长期培养出来的不是爱情,那又将是什么呢?又能去怪谁呢?
爱情之中没有办法去分辨谁是谁非,婚姻中却有着你轻我重的付出。做为女人,我支持同学劝她们离婚。如果你不爱我,就不要娶我,如我你娶了我,就有责任让我幸福,如果你不能给我幸福,就请让我追求自己的幸福!
不管姐姐是否确定的爱上了别人,一个爱自己女人的男人,是不会让女人为他流泪伤悲的,更不应该给自己的女人爱上别人的机会!
爱情是需要浪漫的,而婚姻是有责任的,家庭应该是充满温暖的!